
2008年11月13日,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下發(fā)通知,決定取消部份鋼材產品的出口關稅。據悉,擬在12月1日起取消出口關稅涉及67個稅號的鋼鐵產品包括:所有熱軋板卷、熱軋中厚板、大型型材(包括大型H型鋼),大部分鋼絲,所有焊管,有關稅的合金鋼板、合金鋼窄帶、合金鋼條桿等。 中新社發(fā) 張慶民 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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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1月13日,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下發(fā)通知,決定取消部份鋼材產品的出口關稅。據悉,擬在12月1日起取消出口關稅涉及67個稅號的鋼鐵產品包括:所有熱軋板卷、熱軋中厚板、大型型材(包括大型H型鋼),大部分鋼絲,所有焊管,有關稅的合金鋼板、合金鋼窄帶、合金鋼條桿等。 中新社發(fā) 張慶民 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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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四日電(記者 趙建華)自十二月一日起,中國將調整征收出口關稅的產品范圍和稅率。
在此次調整中,中國將取消部分產品的出口關稅或特別出口關稅。被取消關稅的包括鋼材、化工、糧食等一百零二項產品。
部分化肥及其原料、鋁材以及小麥、大米及其制粉等二十三項產品的出口關稅,將被降低。氮肥、磷肥等三十一項產品的特別出口關稅,也將同時降低。
但磷灰石和硅等五項產品的出口關稅,將被提高。在此次調整中,中國還新增了天然硫酸鋇等十五項產品的出口關稅。
下月起,中國還將調整尿素等化肥產品的淡季出口關稅征收方式,以及粉末狀天然石墨等三項產品的應稅產品范圍。
對出口至香港、澳門和臺灣地區(qū)自用的原糧及其制粉,繼續(xù)不征收出口關稅。中國對外無償援助的糧食,也將免征出口關稅。
中國財政部周五介紹說,十二月一日以前征收出口關稅的產品,征稅所涵蓋的貿易方式范圍維持不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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