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3月20日電 羊城晚報消息,廣東省建設廳昨天透露,廣東將根據經濟發(fā)展情況,適當提高住房貨幣分配補貼標準。此前,廣東各地住房貨幣分配方案是在1999年和2000年初制定的,當時市縣確定的住房補貼標準,是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測算,普遍偏低。
報道稱,近年來廣東部分地區(qū)商品住房銷售及租賃價格上漲較快,但住房補貼標準多年未作調整,職工解決住房壓力加大,反映強烈。因此,廣東省建設廳要求各地今年要認真調研,做好提高住房補貼標準的資金測算工作,結合當前房價和財政承受能力提出調整方案,在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后報政府審定。
據統(tǒng)計,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底,廣東省累計參加住房貨幣分配職工36.51萬人,累計發(fā)放住房補貼資金70.5249億元。但部分縣(市)住房貨幣分配工作尚未開展,干部職工反映強烈。四會市尚未印發(fā)住房貨幣分配方案,英德、普寧市,揭東、惠來、揭西、廣寧、佛岡、連山、陽山等縣機關事業(yè)單位,也沒有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工作。省建設廳要求各地盡快落實。 (蔣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