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4月26日電 據中國公安部消息,中國縣級公安機關的公用經費保障正在向規(guī)范化邁進,促進了公安機關公正文明執(zhí)法。據調查,2006年全國已有1167個縣級公安機關年初按標準安排了預算,一些公安機關實現了經費支出與罰沒收入脫鉤,濫收濫罰等行為得到了遏制。
全國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出臺以來,據統(tǒng)計,截至2006年底,全國有1864個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全部落實到位,占全國2694個縣級公安機關的69.2%;308個縣落實標準80%至99%,占11.4%。
通過標準落實,進一步提高了公安經費保障能力,促進了公安職能作用的發(fā)揮。據統(tǒng)計,去年全國縣級公安機關經費支出為713.4億元,比2005年增加98.4億元,增長16%,其中公用經費為233.7億元,比2005年增加23.9億元,增長了11.4%,公安經費困難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。此外,強化了保障責任,促進了公安隊伍建設。各地黨委、政府和財政等有關部門按標準保障公安機關經費,使公安機關領導的精力更加集中,公安民警的工作積極性明顯提高,違法違紀行為逐步減少,公安隊伍建設取得了新的進步。(張耀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