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(wǎng)5月31日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戰(zhàn)略問題研究中心張文木在接受光明日報采訪時指出,中國的海上力量,屬于國家主權中的自衛(wèi)權的范疇。中國海權是一種隸屬于中國主權的海洋權利而非海洋權力,更非海上霸權。
張文木分析說,中國海權隨中國主權同生,而中國意識到并力求捍衛(wèi)、強化中國海權的努力卻起步不久。中國目前的海權實踐處在捍衛(wèi)其合法的海洋權利的階段。比如中國統(tǒng)一臺灣和中國海區(qū)其他屬于中國主權范圍的島嶼,這是中國海權實踐的重要內(nèi)容,但這只是維護中國的主權及其相關海洋權利,建設對這些地區(qū)的海上利益的海上保護力量的實踐,而不是追求霸權意義的海洋權力的實踐。
張文木說,中國的海上力量,屬于國家主權中的自衛(wèi)權的范疇。因此,中國海權,是一種隸屬于中國主權的海洋權利而非海洋權力,更非海上霸權。
中國海權的概念應當包括從中國國家主權引申出來的“海洋權利”和實現(xiàn)與維護這種權利的“海上力量”兩個部分。就其“權利”部分而言,包括實現(xiàn)“海洋權利”和“海洋權益”兩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