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34歲的馬壯(化名)是興城人,1996年9月的一天,馬壯將高中生小英(化名)強暴。小英上大學后又多次被強暴,懷孕并打胎。小英為避免再遭傷害竟提出拿錢解決問題,并分三次給馬壯1.7萬元。
1998年,他又強暴小學生小慧(化名),之后多次強暴小慧,小慧2004年懷孕,2006年警方將其抓獲。
法院審理認為,馬壯犯罪情節(jié)惡劣,并有奸淫幼女行為,依法應予嚴懲,一審判處該色魔無期徒刑,馬壯提出上訴。有相似經(jīng)歷的姐妹千萬別學小英,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報警。讓犯罪分子受到應有懲罰。(馮玉興)